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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公告

 来源: 转载日期:2011-4-3 字体大小: 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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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【2011】3号)文的要求,经学校研究,云南大学2011年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的要求如下:

一、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

      1、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
      2、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C类地区复试控制线。

      3、凡我校公布招生计划有余缺的专业方可接受调剂,余缺信息将于4月3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公布。

      4、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      5、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。

      6、申请调剂者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,一律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。

      7、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。

      8、仅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考生,不接受其他语种。

      9、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、公共管理、工程管理、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,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四个专业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(非法学)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,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。

     10、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:4月3日—5月5日,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      1、调剂考生本人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报名。

      2、各相关学院将在一定期限内(另行公布)从调剂网中择优选取,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。

      3、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,复试时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,对于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者,不予录取。

      4、按教育部有关规定,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。综合考虑初试、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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